各教学单位:
根据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,教学单位教职工代表是非教学单位考核测评主体之一。现就报送教职工代表参加非教学单位民主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职工代表范围
每个教学单位报送3名教职工代表参加非教学单位民主测评,参加民主测评的教职工代表要求如下:
(1)入职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前;
(2)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熟悉学校非教学单位情况;
(3)本次报送的教职工代表不包括中层干部。
二、报送内容及方式
报送教职工代表信息包括:姓名、职工号、手机号;
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2日前,按上述要求确定教职工代表名单,发送至hhfagui@163.com,并通知报送的教职工代表添加微信关注后续通知参加测评(微信名:18622336657)。
联系人:刘跃辉;电话:18622336657,2083050
特此通知。
发展与质量管理中心
2024年3月7日